天津市规划资源局近日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到12月底前,本市10个有农业的区全面落实 “田长制”,建立每块耕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田长制”是指通过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区、乡镇(街道)、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辖区内一级、二级、三级田长,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监管。本市出台“田长制”政策,通过构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牢牢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一级田长对全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二级田长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三级田长对本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市规划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田长各司其职,共同履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各级执法机构和乡镇规划土地管理所加强巡查检查,与区域范围内的田长进行对接,确保及时发现农业设施、宅基地建房以及村民建设厂房、仓库等小作坊中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田长制”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市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将非法占用耕地情况设置为常态考核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同时,市规划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耕地保护责任主体补偿激励实施方案,将耕地保护奖补资金的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