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2020年度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缓解规模生猪养殖企业资金压力,降低生猪养殖成本,有效提升生猪稳产保供能力。
《方案》指出贴息对象包括全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头(含)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企业。贴息范围重点包括相关企业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和用于新(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此次贴息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省级对符合要求的生猪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为2%。鼓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对于在贷款贴息期间,已经享受过其他财政贴息政策的企业,累计贴息比例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据悉,本年度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对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贷款给予贴息;第二期对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贷款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