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日期:2020-08-25 15:34:16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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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法院对外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定>为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共3部分12条,围绕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服务保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涉及脱贫攻坚领域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生领域案件,全面开通涉及贫困群众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坚决防止因案致贫、返贫问题。要全面落实涉贫案件专项台账管理,坚持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政策,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确保实现涉贫案件“清空”目标。要服务保障农村土地改革,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要妥善审理土地权属流转纠纷案件,依法依规认定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要服务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维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依法审理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要服务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发展,促进农村“三产”融合,维护涉农企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要依法认定新型担保合同效力,服务保障农村资源资本化改革,保护适应农民需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融资模式。要妥善审理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庭院经济产生的物权、债权以及合同纠纷案件,保障农民就业创业增收。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服务保障“三农”领域创新发展,严厉打击涉农知识产权犯罪,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要加大对“吉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农业农村创新发展。要服务保障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生态系统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及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案件,及时受理和审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村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法支持农村生态资源开发、绿色生态农庄建设和秸秆焚烧专项治理等行政行为,为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提供司法助力。要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严厉惩治涉农违法犯罪,健全完善“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鼓励支持各地法院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无讼村屯”建设。同时,加快推进全省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调整,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深入推进“普法六走进”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服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开通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涉农民工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吉林省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完善调研工作机制,聚焦农村地区现实司法需求,注重运用司法大数据开展调查研究,助力解决“三农”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要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落实类案检索报告制度,建立类型化审判指引,促进统一涉农案件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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