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成闭环 使用更规范(小康路上绿色力量)

发布日期:2020-09-02 13:45:10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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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郁静娴 付 文 窦瀚洋《 人民日报 》( 20200901     14 版) 

 

 

河南灵宝市五亩乡,农田里的可降解塑料薄膜(摄于今年5月)。 

薛 俊摄(人民视觉) 

 

 

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田水村,瓜农在为香瓜苗喷营养液(摄于今年5月)。 

新华社记者 姚剑锋摄 

 

  核心阅读 

  农用薄膜不合理的使用和管理,会造成资源浪费、带来白色污染。 

  91日起,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将对农膜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及监管等环节予以规范。同时,在一些回收试点区和回收率较高的地区,农膜回收利用的良性机制也在逐渐形成。 

   

  爬上土山包一样的薄膜堆,刘德太掀起一大块篷布,开始晾晒回收来的废地膜。 

  这里是位于甘肃兰州市榆中县连搭镇石头沟村的废旧农膜回收站。从2011年起,村民刘德太就从地里捡拾废旧农膜卖废品赚钱,“2014年,村里建起了农膜回收站,我再也不用到处跑了”。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以西北地区为重点,建设了100个农膜回收示范县。自今年91日起,农业农村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农膜管理也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我国农膜使用量大、应用范围广,但如果管理不当,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 

  刘德太所在的回收站,是连搭镇唯一的一家,辐射周边20多个村。在这里,农民用6公斤旧地膜,可以换1公斤新地膜。这些新地膜由榆中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采购而来,免费向农民提供。这一措施,提高了农民参与回收旧地膜的积极性,也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收来旧地膜,刘德太会打电话通知厂家拉走,“一吨能卖120元,今年以来已经卖了200多吨”。这些旧地膜,最后都被运到了兰州金土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将回收来的废旧农膜加工成塑料容器等三大类60多种产品,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我们自主研发了高强度可回收地膜,通过改进塑化工艺设备,薄膜在自然环境下覆盖使用期可达2年以上;通过对薄膜表面进行光化处理,回收后含杂率有效控制在30%以内,确保了再利用的价值。”金土地公司总经理金鑫海说。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严昌荣表示,农用薄膜包括棚膜和地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蔬菜、棉花、玉米、花生等种植过程中,地膜覆盖技术应用比率高,效果也很明显,我国农膜使用量大、应用范围广,在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品质、保障农产品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农用薄膜使用量246.5万吨,其中地膜使用量140.4万吨,覆盖面积2.66亿亩,在新疆、山东、内蒙古、甘肃、云南、河南、四川、河北、湖南等9省区,农膜覆盖面积均超过1000万亩。 

  但农膜如果管理不当,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严昌荣介绍,地膜的主要成分为聚乙烯,属于高分子化合物,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地膜留在土壤中,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土壤吸湿性和通透性,继而影响作物出苗,导致减产。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以西北地区为重点,建设了100个农膜回收示范县,推进加厚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目前,全国农膜回收率达到80%,重点地区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其中,甘肃农膜回收率达到81.72%,新疆也初步建立了农膜全程监管模式和体系。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介绍,目前全国已建立500个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推动各地建立省级监测点,构建完善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建了农膜回收专家指导团队,推进残膜回收机具、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等研发与应用。 

  试行生物降解地膜,将不断改进相关材料和工艺 

  “回收了一吨半,总计1500元。”在浙江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颜务良的家庭农场,东丰粮油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如期上门,将废旧地膜清点称重、记录在册、打包装车,并将1500元回收款递到颜务良手中。截至目前,颜务良已交售3.5吨废旧地膜。 

  2019年起,衢江区开始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处置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与回收企业签订废旧地膜回收合同,在全区设立66个回收点,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台账、回收点交付台账,并由区财政局出资保障,逐步形成农膜“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去年,衢江区产生的大棚膜和菌棒膜全部由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全区完成废旧地膜回收55.4吨、回收率达96.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浙江各地积极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对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通过市场化机制回收再加工,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则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去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90.7%,其中废旧棚膜、菌棒膜基本实现全量利用。 

  而在浙江金华浦江县杭坪镇寺坪村,葛可流家的蔬菜基地连地膜回收都省了。原来,去年起,葛可流家用上了一种特殊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这些地膜60天后开始逐步降解,最终分解后产生水、二氧化碳和生物质,不用费力回收了。” 

  “去年,杭坪镇探索农膜回收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像这种全生物降解地膜,由县里拨付试点经费,先在部分基地试点。”杭坪镇农业发展办副主任王晓沛说,“目前来看,成效还不错,我们打算加大推广力度。” 

  对此,严昌荣表示,生物降解地膜这几年发展势头良好,应用规模达到10万亩以上,未来要通过材料、工艺和应用模式的研究,突破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研发和应用方面的一些瓶颈,实现对部分作物聚乙烯地膜的替代。 

  全链条监督管理,覆盖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 

  近年来,我国的农膜回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困难。 

  严昌荣分析:一是回收难——地膜偏薄、强度低,本身容易老化破碎,机械化回收技术还不成熟,作业效率低;二是运输难——农田回收的地膜需交由专门处理厂处理,但处理厂家数量少、分布散,打包和运输费用不菲;三是处理难——目前我国回收的地膜含杂率偏高,清洗造粒的产品质量差、利润薄,处理过程中容易产生水、大气等次生污染问题。 

  “《管理办法》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遵循全链条监督管理思路,构建覆盖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监管体系。”廖西元介绍,为便于对农用薄膜产品的追溯和市场监管,《管理办法》对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在相关环节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主体须建立出厂、销售和使用记录。 

  回收利用上,《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应当开展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为激励各方参与农用薄膜回收,《管理办法》提出,鼓励研发、推广农用薄膜回收技术与机械,并支持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 

  严昌荣说,这几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已逐步制定和颁布,“促进地膜回收利用,关键要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由地膜产业链相关方共同承担的地膜生产者有限责任延伸机制。同时,加快残膜回收机械和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研发,促进地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廖西元表示,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源头准入管理,大力推广普及标准地膜,试点创设农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不断提高农膜回收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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