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水上大排查和陆上大督查的通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于12月16日起,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水上大排查和陆上大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四清”“四无”效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长江禁捕退捕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打赢长江禁捕攻坚战。
通知要求,水上大排查工作实行指挥部、工作组和船艇的3级工作模式,由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牵头成立指挥部,划定长江口等6个排查区域,组成6个工作组,以长江渔政特编执法船队为依托,分组分区域开展为期2周的排查工作,采取水上巡航排查和听取工作汇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日间巡查和夜间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地“四清四无”、问题整改和巡航执法情况,实现禁捕水域全覆盖。
通知要求,陆上大督查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农业农村部牵头,成立7个督查组对沿江14省(市)开展为期1周的现场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督查各地责任落实、清船清网、安置保障、资金保障、执法建设、宣传引导等6方面情况,督促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