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重庆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8个百分点,较2015年上升14.3个百分点。此外,重庆105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消除长江支流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达到100%。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五年来,重庆多措并举,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了《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等“1+3”配套文件,印发了《重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等一揽子规划方案,整体描绘长江水生态蓝图。
重庆还颁布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发布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加快提升流域治污能力;强化考核问责,近两年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县政府累计约谈10次,对濑溪河流域大足区、荣昌区实施区域限批;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全市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19条河流全部签订生态补偿协议;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与四川等省签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联合开展新盛河非法采砂、濑溪河联合执法检查等系列执法、应急处置专项行动;健全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市高法院、5个中级法院以及5个区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依法联合查处多起大案要案。
重庆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建成7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累计建成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600余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提高至84%、98%、10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93%以上;加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累计建成94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建成12处船舶污染物接收点,5300余艘船舶按要求安装生活污水、污油水处理装置并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加强水生态空间保护,出台《重庆市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累计修复人工湿地1万余亩,自然恢复湿地35万亩;加强排污口排查整治,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建立“查、测、溯、治”工作规范体系。
针对长江水环境突出问题,重庆扎实开展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整治、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整治、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等“六大行动”,一大批水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组建重点流域监督指导组,组织2000人次开展重点流域巡查检查;在重点河流增设1705个加密“体检”监测点位,每月体检、每月分析,推进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开发重庆市水污染防治管理系统,实时对临界超标断面开展预警,对重点流域开展了远程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