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强化三项措施保障 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1-25 13:37:17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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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围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抓手,不断完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三项措施保障,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工作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学谋划建设规划。组织各地编制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引领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做好与省“十四五”水利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快形成省市县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

  二是精心实施建设项目。针对四川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建设条件差异大的特点,结合区域气候、水土条件、农业生产特征等,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确定建设重点,科学合理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治理。坚持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双轮驱动,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强化资金配套,统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三是切实提升农业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健全农业灌溉体系,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畅通农田输水“大动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实现大、中、小、微水利设施衔接配套,发挥最大效益。强化节水意识,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因地制宜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全面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是扎实抓好监督评价与保护利用。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加强监管,严格保护利用,形成建、管、护“一盘棋”的新格局。按照“省分片、市分县、县分村”的原则,采取专班推进、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巡回式督导。强化评价激励,将评价结果作为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严格保护利用,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二、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市州政务目标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建设进度排名最后3名的市(州)、最后10名的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即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由省委副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

  二是强化投入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要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领域,中央、省级已全面落实1500/亩的补助标准,完善市县财政安排一点、涉农资金整合一点、发行债券筹集一点、社会资金投入一点的“四个一点”投入机制,落实每亩1500元的配套资金。2020年省级层面下达抗疫特别国债18.83亿元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强化队伍保障。各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整合原高标准农田联席会议职能,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组建了农田建设管理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构建一支懂建设、会管理、精技术的农建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规矩,以严实作风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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