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上获悉,今年湖北省将深入推进农垦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农业综合执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系列改革,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组建湖北农垦集团,增强农垦经济创新力竞争力。
今年,全省还将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设、事务分离”办法,积极推进化解村级债务,到2021年底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债务清零。此外,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试点、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示范,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激活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也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全省将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针对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