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 强力组合拳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快跑

发布日期:2021-02-23 13:50:08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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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比国家要求时限提前两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18年,全省村集体实现收入总额50亿元,比上年增长25%;

  2019年收入总额达到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7.2%……

  这一串串的数字,是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一行行清晰足印。

  截至目前,全省9968个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占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99.8%。

  通过改革,摸清了集体家底,发展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

  以早动争主动一路领跑

  作为一个有着2.39亿亩耕地、近万个行政村的农业大省,黑龙江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矛盾多、风险大。

  省委省政府早在2017年就提出“提早谋划、科学组织、保时保质”的总要求,被确定为整省试点后,改革更是全面提速提质。

  ——率先出台改革实施意见。中央37号文件出台后,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改革内容、程序和政策框架进行了统筹设计,有力地指导改革任务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积极有序推进。

  ——率先实现改革范围全覆盖。改革之初就明确把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不留尾巴,并探索出穷村甚至债务村的改革模式和路子。

  ——率先制定完善改革配套制度。黑龙江省较早制定出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意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019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开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示范,省财政安排2.9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59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百村、千社、万户”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2019-2021年)》,明确全省计划用3年时间,培育100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推动了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以点带面确保高质量

  黑龙江省有经营性资产的经济发达村少,经济积累薄、土地资源多的村占大多数。如何探索出穷村甚至债务村的改革模式和路子,是黑龙江省在改革之初的主攻方向。

  从2015年开始,哈尔滨、牡丹江两市和方正等12个县(市、区)先后承接国家级三批试点,与此同时,覆盖每个县(区、涉农市辖区)的115个省级试点村和157个市县级试点村2017年同步推进,构建起一个覆盖全域的三级试点体系,基本实现了各层级、各类型村都有试点,为全面推进改革探索路子。

  “试点先行、流程操作、压茬进行、梯次跟进”——负责“打样”的方正县,历时3年,趟出了改革流程路线图;成功探索出资源多、资产多、积累多、欠债多等4类各具代表性村的改革模式,全县67个村整县推进,不留死角,全部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针对一些经济底子弱、负债多的村集体特点,创造了将集体资产以份额形式进行量化的“虚拟量化”方式等经验,得到了国家认可,并在全国推广。

  德善乡安乐村是方正县首批推进的四个改革试点村之一。“推进改革,摸清家底是基础。我们通过‘内查’清家底、‘外勘’探家底、‘清化收’增家底,不仅对村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长期负债进行了登记造册、核实、公示、确认、汇总及建库,还核实出新增耕地3675亩、林地502亩、水面10亩,化解债务3.4万元,新增地源收费28.5万元,收回22.9亩被侵占多年的集体耕地,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有效激发了大家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德善乡安乐村党支部书记孙宝成说。

  面对村民会议难以召集、村民代表政策水平低、户在人不在等诸多现实困难,位于大城市近郊的哈尔滨市阿城区在遵循全省依据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和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关系认定成员身份的三条原则基础上,采用委托授权和层级民主决策方法进一步化解具体难题,防止少数人操纵。全区改革涉及人口数34.9万人,确认集体经济组织现成员31.4万人。编制了现成员花名册,对确认成员身份所依据的材料实行一户一档,永久保存备查。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如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本目的。这其中,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定与股权设置,是改革的基础、难点和关键;而时间跨度半个多世纪的劳龄统计和原始股金处置,则是全国共存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推进三级试点中,黑龙江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资源丰富村”“经济穷村和负债村”等各类村的改革路径;明确了一些共性问题的解决办法,例如对双重国籍和户籍人员的成员身份认定,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劳龄统计,原始股金认定处置方式等,找到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例如明确清产核资中的集体资产处置,实行严格民主和审批程序,推行“宽进严出”的做法,成员身份认定过程中,实行“宜宽不宜严”政策等等,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有效保证了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改革赋能集体经济发展

  2018年以来,结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黑龙江省部署开展了以清理合同、化解债务和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清化收”工作,做到改革与发展同步推进。

  通过对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统一清理,全省共清理各类合同39.6万份,涉及金额41.1亿元。其中清理不规范合同6.5万份,涉及金额7.9亿元;已规范或纠正5.8万份,金额5.5亿元。同时,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剥离减债、收欠还债、股权分红顶债等多种方式化解村级债务。共化解村级债务33亿元,村均负债比2018年减少77.3万元。为了增加集体积累,发展集体经济,全省对土地确权后新增1431万亩集体资源开展了收费,入账收费金额达到9.1亿元,占年度集体增收总额的66.9%。

  “通过改革,一是摸清了集体家底,全省清理账面资产568.5亿元。二是发展了集体经济。2018年,全省村集体实现收入总额50亿元,2019年收入总额达到63.6亿元。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实行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给成员,成员通过分红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到2019年底,全省累计分红2.05亿元。”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处长陈伟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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