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发布日期:2022-11-17 12:24:40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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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了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申报评审结果,全国100个单位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宝清县榜上有名,成为黑龙江省5个成功入选县(市)之一,也是双鸭山市唯一入选单位。 

  据介绍,宝清县早在2018年就被省政府评为“2015-2017年新农村建设先进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宝清县按照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基本要求,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乡村建设六个方面,紧盯农村污水、道路、垃圾和文旅产业基础设施落后等方面问题,在全省首创了“分散争取、打捆推进、统筹管理”的项目管理推进模式,重点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三大板块,对上争取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26个、总资金22.8亿元,现已到位资金11.2亿元,完成项目12个。下一步,宝清县将继续推进知青康养小镇、红新水库生态修复等工程,使乡村振兴工作迈入崭新台阶,力争在全国成为样板。 

  近年来,宝清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列,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乡村民生事业全面进步,荣获“全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社会治理成效显著,连续10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创建达标优秀地区”。2022年“宝清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站”正式成立,是全省首个“第一书记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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