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出台19条政策措施 让农民工“好就业”“就好业”

发布日期:2023-02-13 18:43:25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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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唐山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厅、市乡村振兴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19条政策措施》,出实招用实劲,通过精准帮扶、税费减免、兜底安置等系列政策措施,让农民工“好就业”“就好业”。  

  一直以来,农民工务工就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转岗就业技能不足等问题。如何打通农民工就业“堵点”,帮助农民工走上高质量就业之路?唐山市出台的19条政策措施,从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到加大零工信息归集推介力度,建立“即时快招”服务机制,再到有序组织线下招聘活动,优化“互联网+就业”线上服务……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工工作有岗位、上岗有技能,多劳多得、勤劳致富,就业创业驶上快车道。 

  近年来,农民工更趋向于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为此,唐山市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建一批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创业就业主体,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开展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劳务品牌,创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省级、市级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 

  为稳定就业大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唐山市将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重点发展吸纳带动就业效果好的产业,深入挖掘当地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用工潜力,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农民工家门口就业。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围绕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农民工参加工程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在县城、中心镇和乡村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发更多乡村基层服务管理岗位。 

  同时,唐山市将农村脱贫人口作为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保障对象,加密岗位归集发布,让脱贫人口愿出能出;全面落实各类奖补政策,引导企业优先留用;对失业的脱贫人口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就业意愿、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实施兜底安置。 

  为使农民工“端稳饭碗”,唐山市把保市场主体作为稳住农民工就业岗位的关键抓手,加强稳岗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速推进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的项目落地。同时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规范和完善;精准帮扶大龄农民工,明确提出不得设定清退农民工年龄门槛,努力使全体农民工都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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