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牡丹江市财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绿色有机食品之都”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放大全市农业比较优势,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在资料审核与实地踏查后,已筹措并拨付绿色食品专项扶持资金99.8万元,惠及绿色食品企业23户,发放扶持奖励31项。
据了解,绿色食品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以下三种情况的企业:鼓励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即对新获得的国家绿色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市本级财政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新增的系列产品每个奖励0.2万元,总额不超过2万元;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的主体,每个补贴5万元;建设高标准基地,即支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达到市级示范基地标准的,每个基地补贴2万元;达到省级示范基地标准的,每个基地补贴5万元;达到国家级示范基地标准的,每个基地补贴10万元;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即积极鼓励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在省内外建立绿色有机食品营销中心(专卖店)和网络专营直销店,对新建省内、省外营销中心(专卖店)和销售额达到1000万以上的网店,经省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每个店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下一步,牡丹江市财政局将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助力绿色食品企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